——7月1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场监管局实施《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新示范文本的通知在本示范文本中,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方式将采用合同制和酬金制
示范文本中还明确,承包制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照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多余或亏损由物业公司承担,不得以亏损为由提高收费,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报酬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付,物业公司代管,以支付每年结算各项物业服务支出后的余额,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的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