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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发布17条政策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展

来源:中国网2022-10-06 10:40:32  阅读量:8517  

上海,浙江两省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融合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日前在网上公布。

根据消息显示,今年9月以来共实施《若干政策措施》17条,涵盖科技创新赋能,存量资产盘活,碳普惠共建试点,土地空间利用,营商环境优化等10个方面。

据介绍,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自揭牌以来,坚持一体化,高质量两大关键词,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已形成88项制度创新成果,推进100多个重点项目,充分发挥了我国制度创新试验田和区域协调发展典范作用。

此次发布的《若干政策措施》是两省一市政府联合制定发布的第二批扶持政策提出支持示范区跨省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推动国内外著名高校与示范区合作建设高端创新载体,加快示范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布局,推动长三角碳包容机制共建在示范区先行先试,探索国土空间相互转化的机制和方式,建立三地海关跨境电子商务协同监管机制,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支持教育协调发展,开展职业教育一体化试点,推进人才评价和劳动争议处理一体化,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协调,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调发展,促进警务普遍服务和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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