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成都华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对成都华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26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应于2022年6月13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披露,并抄送其派出机构
日前,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拟延期回复关注函,并于2022年6月17日前向社会披露详见《成都华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刊登于2022年6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鉴于关注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最终确认,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延期回复关注函并向社会公开披露至2022年6月27日。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事宜,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再次延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东辉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