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正文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

来源:证券之星2022-05-28 13:48:06  阅读量:7670  

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合格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ETF互联互通后,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券商,在规定范围内买卖在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ETF基金份额ETF纳入基于股票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连接主要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遵循两地现有的资金运作,交易结算,运营模式等法律法规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