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报告称,国家建立和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并实施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统一反垄断执法,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根据消息显示,我国现行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现行反垄断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现在和未来的需要如何应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挑战,合理规范平台经济发展,成为此次修订的重点
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反垄断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此次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是草案二审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鹤庆最近几天介绍,本次草案二审稿拟作如下修改:一是根据反垄断执法体制改革的最新实践,明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是本法的执法部门二是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相关制度的具体适用规则三是完善垄断协议的避风港规则第四,应改进对不符合申报标准的经营者的集中调查和处理程序第五,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