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我省拟开发1万个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我省将统筹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特别是重点关注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和长期未就业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科研助理主要从事各类科研项目的辅助研究,实验设施和实验技术的运行维护,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博士后等工作除了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还有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我省还将发挥科技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依托单位的引领作用,拓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设立研究助理岗位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并为研究助理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托各级科技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科目经费可按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