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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四个注重”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来源:中国网2023-04-27 12:09:22  阅读量:743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记者:目前,劳动者反映找工作时间变长,就业压力难度加大,特别是一部分原来就比较困难的劳动者,这次就业压力更大。国办稳就业文件专门对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作了部署。请问在这些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 张莹:

帮助困难群众就业,关系群众冷暖、民生底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强调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就业促进法专设“就业援助”一章,就业优先政策明确了鼓励支持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的系列政策。长期以来,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一道,将城乡困难人员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优先扶持、重点帮助,保持困难人员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党的十八大以来,年均帮扶城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超170万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保持在3000万人以上。今年一季度,我们又会同十部门举办了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集中为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同步还深入开展劳务协作、支持引导返乡创业。一季度累计帮助城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0万人,推动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到3074万人。

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当前部分困难人员失业时间拉长,就业难度增加,面临一定的压力。这次出台的稳就业文件专门强调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保障基本生活,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大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优先帮扶理念,进一步提高就业援助精准性、实效性,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精准识别。困难人员主要指因大龄、身有残疾、享受低保、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我们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坚持“大数据+铁脚板”,加强部门信息比对,组织联系对接和情况摸底,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实施动态更新,实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

二是注重精准服务。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日常援助方面,落实“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措施,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实施个性化帮扶和跟踪帮扶。集中援助方面,在元旦、春节以及国家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专场招聘、定向推送就业岗位,全力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三是注重政策扶持。对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给予全方位支持。运用税收优惠、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政策,鼓励广大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支持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运用社保补贴政策,加大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保障水平。同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给予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四是注重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及时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等待遇发放;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

我们将始终把困难人员作为重点群体,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实现就业,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送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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